涉去年黃大仙天橋噴漆 文員認刑事損壞判兩年感化 i-Cable 2022年04月14日 【有線新聞】一名文員去年在黃大仙天橋噴漆,承認刑事損壞罪,判兩年感化令。 案情指去年11月17日,警員巡邏時發現26歲被告,在黃大仙龍翔官立中學外的行人天橋,用噴漆寫上「721」和「831」,又在她的背包搜出兩支黑色筆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處兩年感化令,因被告另外牽涉類同案件,在履行感化令期間犯案,下令她另須交2,000元,勸喻被告日後以合適渠道表達意見。